丽水市静宁畲族自治县一家宾馆对禁毒工作充耳不闻,原因是禁毒培训制度不落实、责任书不签、检查不落实。6月2日,该酒店被静宁警方罚款5000元。这也是丽水市首例不履行禁毒检查职责的案件。
今年5月下旬,静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该县经营性服务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个别场所未落实禁毒培训制度,签订责任书,而反毒品检查的职责,因此他们被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6月2日,静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再次组织民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经营性服务场所进行复查,发现该酒店整改不到位。调查:该酒店自今年开业以来,未全面落实禁毒培训制度、签订责任书、履行检查职责。公安机关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尚未引起关注。仍有应对问题的心态,不履行禁毒检查职责。
“如果你忽视了,你总是认为这是件小事。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把禁毒工作做好”,酒店负责人陈女士很后悔。
警方提醒: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娱乐场所、宾馆、网吧、酒吧、俱乐部、澡堂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内部检查制度,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履行检查职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涉毒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