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居民的信
亲爱的居民们
为进一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种植罂粟等原药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民种植、铲药“零种植”、“零产出”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药材。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的,强制铲除,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举报和揭发非法种植罂粟和其他原药材的行为。举报、揭发有功的,要视情况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和禁止种植、戒毒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泗洪县禁毒办